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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机关(参公单位)编制使用申请和入编指南

  发布日期:2009-12-30 09:08   

一、跨单位任职的副处级以上干部

工作流程:任职单位凭党委、政府的任命文件和组织部门的行政介绍信,填报《机关(参公单位)编制使用申请表》后直接办理入编手续。

所需材料:1.党委、政府的任命文件(复印件);2.组织部门的行政介绍信(复印件);3.《机关(参公单位)编制使用申请表》。

二、军转干部

工作流程:接收单位根据市委组织部、市军转办下达的军转安置计划和人员名单,填报《机关(参公单位)编制使用申请表》→市委组织部或市军转办开具行政介绍信→办理入编手续。

所需材料:1.《机关(参公单位)编制使用申请表》;2.市委组织部或市军转办的行政介绍信(复印件)。

三、选调生

工作流程:接收单位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和市委组织部的选调生分配方案,填报《机关(参公单位)编制使用申请表》→市人事局开具行政介绍信→办理入编手续。

所需材料:1.《机关(参公单位)编制使用申请表》;2.市人事局的行政介绍信(复印件)。

四、录用公务员

工作流程:录用单位填报《机关(参公单位)增补公务员(参公单位工作人员)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》→市编办审批→市人事局办理考录有关手续→录用单位填报《机关(参公单位)编制使用申请表》→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(新参加工作人员除外)→市编办审核→办理入编手续。

所需材料:1.《机关(参公单位)增补公务员(参公单位工作人员)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》2.市人事局《录用公务员通知书》(原件);3.《机关(参公单位)编制使用申请表》;4.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行政介绍信(复印件)

五、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

工作流程:招聘单位填报《机关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》→市编办审批→市人事局办理招考及有关聘用手续→招聘单位填报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使用申请表》→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(新参加工作人员除外)→市编办审核→办理入编手续。

所需材料:1.《机关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》;2.市人事局批复文件(原件);3.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使用申请表》;4.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行政介绍信(复印件)。

六、调入人员

工作流程:调入单位填报《机关(参公单位)增补公务员(参公单位工作人员)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》→市编办审批→市人事局办理调动有关手续→调入单位填报《机关(参公单位)编制使用申请表》→原单位开具行政介绍信→市编办审核→办理入编手续。

所需材料:1.《机关(参公单位)增补公务员(参公单位工作人员)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;2.《机关(参公单位)编制使用申请表》;3.调入人员的公务员身份认定材料(原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在册名单、公务员登记表)(复印件);4.《公务员(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)调动(交流)表》;5.市人事局《调动通知》;6.原单位的行政介绍信(复印件)。

注:有关材料复印件需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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